鄂人社函〔2019〕104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要求,推动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改革发展,根据人社部鉴定中心《关于对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备案的函》(人社鉴函〔2018〕91号)相关精神,决定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是对劳动者单一专项职业能力进行评价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技能鉴定活动。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划分等级。
二、考核项目
(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主要为适应广大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群体技能提升需求,市场需求大、操作技能简单易学、可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模块)。
(二)考核项目实行备案制。全省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基层企业和技能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提出申请,省鉴定中心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核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并由省鉴定中心及时公布。
(三)2019年,我省将试行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考核项目见附件1),由2018年提出申请并开发考核规范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称鉴定中心)、企业、院校以及相关机构先行开展考核试点。省鉴定中心将在试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同时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考核项目和考核规范。
三、考核方式
(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由各级鉴定中心组织,具体考核工作依托人社部门审批设立的鉴定机构以及具备考核条件的企业、院校及相关机构进行。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按照省鉴定中心审定批准的考核规范进行,各地各单位不得私自降低考核标准。
(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一般只开展操作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实行网上报名,通过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具体操作办法另行规定)。
(五)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由专业考评人员进行现场评分,考评人员由各级鉴定中心认定、管理。
四、收费管理
(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按单个考核项目收费。根据“成本补偿”原则,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9号)规定收取考核费。
(二)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通过的劳动者,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标准和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享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政策。
五、职责分工
(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各级鉴定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省鉴定中心负责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开发审定考核规范、空白证书印制管理、数据管理和质量监管。
(三)各级鉴定中心负责征集本地区考核项目、制定考核规范,并报省鉴定中心批准;根据省鉴定中心批复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证书核发等工作。
六、证书管理
(一)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劳动者熟练掌握并应用某项实用职业技能的证明,表明证书持有人具备了从事某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工作能力。考核成绩合格人员,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专项职业能力空白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样式,由省鉴定中心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配发。
(三)各市州鉴定中心自行确定本地市州本级和所属县(市)证书打印权限。证书须加盖发证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钢印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红印。
(四)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编号规则参照职业资格证书编码规则,共16位数字,倒数第6位数为证书等级编码,设定为“0”,其余年份代码、省级代码、设区市代码、证书序列号代码规则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信息统一在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查询(网址:
http://www.hbjdzx.org.cn/)。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引导动员广大技能劳动者积极参加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与考核。
(二)确保质量。各级鉴定中心要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要求和考核规范实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考核质量,杜绝降低考核标准发证、不考核就发证的行为。
(三)充实项目。各地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技能扶贫等实际需求,将未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生产和服务岗位的技能单元,以及具有我省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的就业技能,组织专家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编写规则》(附件2),编制考核规范,开发为考核项目。国家及省已颁布考核规范的项目,各地不再重复开发。
附件:1.2019年湖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试行)
2.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编写规则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附件1
2019年湖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试行)
一、农业种植养殖类
茶叶制作、稻虾养殖、果树栽培、菊花种植、马铃薯栽培、蜜柚种植、食用菌栽培、蔬菜种植、水产养殖、水稻栽培、油茶种植、高山茭白种植、中华蜜蜂养殖、家畜饲料生产、家猪养殖、园林树木栽培养护、园林花卉栽培养护
二、电子信息通讯类
“NB-IoT移动物联网应用、3D打印、AutoCAD制图、Photoshop图像处理、会计信息化账务处理、企业信息化技术应用、电子图像处理、单片机快速开发、服务器售后、光电仪器操作、光纤到户(FTTH)安装调试、无线局域网测试与维护、物联网异构组网、物联网智能硬件制作调试、数码单反相机操作、数码摄影制作、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和运行、入侵报警系统安装和运行、BIM模型创建、IDC运维、IDC综合布线、跨境电商平台运营、RFID读卡器制作、二维码与NFC卡制作
化工总控、换能器测量、换能器硫化、换能器装配、塑料成型加工(注塑)、塑料挤出、脱盐水再生、橡胶成型、橡胶炼胶、橡胶硫化、PSA脱除CO2净化气体、化工空分、压电陶瓷制造、叉车操作、铲车操作、城市轨道交通变电检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城市轨道交通接触网检修、城市轨道交通票务设备操作、汽车检测诊断、汽车美容、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数控程序设计、细纱挡车工、清梳联值车、并条值车、粗纱值车、细纱值车、细纱落纱值车、自络值车、并纱值车、倍捻值车、倍捻落纱值车、宝石琢型设计与加工、Coreldraw平面设计、金属门窗制作、无人机操控技术、电气控制、机器人调试、建筑物照明设计、制版印刷
四、生活服务类
(一)餐饮服务类
潜江小龙虾烹饪、大盘菜制作、湖北煨汤制作、湖北鱼圆制作、花样调酒制作、荆沙甲鱼制作、空心大麻圆制作、沔阳三蒸制作、卤菜制作、汤包制作、红烧武昌鱼制作、武汉豆皮制作、武汉热干面制作、武汉烧麦制作、油饼制作、面包烘焙、烘焙造型制作、时尚咖啡制作、宴会侍酒、乡村宴席设计与制作、茶叶冲泡品鉴、葡萄酒品鉴、厨政管理
(二)健康保健教育类
养老护理、母婴护理、婴儿头发护理、婴儿洗澡、婴儿营养膳食搭配、小儿推拿、保健刮痧、病患照护、产后康复、固定义齿制作、康复理疗、可摘义齿制作、蕲艾保健灸疗、营养配餐、运动健康与营养、运动康复、药膳制作、足部按摩、足病修复、糖尿病足护理、翻转课堂教学、认知行为咨询与治疗、沙盘咨询与治疗、NLP简快心理咨询与治疗、OH卡心理疏导、催眠咨询与治疗、房树人心理测试、意象对话咨询与治疗、心理健康指导
(三)其他服务类
美甲艺术彩绘、皮肤测定评价、艺术化妆、纹绣艺术设计、影视特效造型、摄影装裱操作、室内瓷砖铺贴、抽油烟机维护、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保洁服务、厨具清洗、家电清洗、家电维修、墙面刷涂、锁具修理、智能锁具解码、商业收银、手工编织、乡村旅游服务、摄影后期制作、绩效薪酬管理、物流配送、冷链药品保管、酒店服务礼仪、服装缝纫、采购管理、仓储管理、汽车轮胎专修、艺术插花、快递智能服务、安保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社区服务、黄梅挑花、西兰卡普制作、汉绣制作、剪纸制作
附件2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编写规则
一、专项职业能力的确立原则
(一)可就业的最小技能单元原则
每个专项职业能力是一个可就业的最小技能单元。“可就业”是指社会上有一部分相对稳定的人员凭借此项能力就业谋生;“最小”是指它的适用范围小于“职业”,作为一项就业技能,它不可再拆分,不划分等级。
(二)技术性原则
技术性是指专项职业能力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掌握这项能力需要经过师傅的指导或相应的实操培训。简单体力劳动不能作为专项职业能力。
(三)与国家职业衔接的原则
凡能与国家职业标准中的模块直接对应的专项职业能力,且符合最小技能单元原则,该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与考核时应遵循标准中相应模块初级工的要求,不必单独编写考核规范。
二、名称
一般用“具体产品或服务的名称+动词”来进行表述,如“拉面制作”、“社区绿化”等。专项职业能力的名称不能与工种或职业名称雷同。因此,专项职业能力名称后不能有“工”、“员”或“师”等表示工种或职业名称的词。
三、定义
一般应按照“运用……工具设备或材料,在……场所、环境或条件下进行……制作或提供……服务的能力”的格式来定义专项职业能力。如“服装缝纫——利用服装缝纫设备和服装材料,将各款服装裁片缝合成服装的能力”。
四、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五、考核内容
能力名称: 职业领域: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
1.……
2.…… |
1.……
2.…… |
% |
(二) |
1.……
2.…… |
1.……
2.…… |
% |
…… |
|
|
|
职业领域是指专项职业能力所对应的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细类)。
工作任务是指完成该专项职业能力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必须经过的主要步骤或程序。需按先后顺序列出。一般情况下,每个专项职业能力下应列出3项以上的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是指每一个操作步骤应该达到的要求、标准或阶段性的具体工作成果。
相关知识是指完成相应的工作步骤必须掌握的知识,包括工具设备的知识,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列出跟每一个具体操作步骤直接相关的知识点。
考核比重:根据每项具体工作或阶段性成果的重要性及技术复杂程度确定其在考核中应占的比重,用百分比(%)表示。
六、考核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人员构成
根据各个专项职业能力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考核方式与考核时间
根据各个专项职业能力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单独考核理论知识。但对技术复杂性较强、安全要求较高、影响消费者安全与健康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内容中必须包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和卫生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