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医疗护理员”
项目培训招生简章
国家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医药局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政策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北京市海淀区百通培训学校联合发起医疗护理员培训项目,以期规范医疗护理员培训,促进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增加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扩大社会就业岗位,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以满足群众和社会需求,增进民生福祉。
医疗护理员培训可高效提升医疗护理从业人员辅助护理服务的职业技能和素养,实现医疗护理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医疗护理员培训是加快发展护理服务业、增加护理服务供给的关键环节,有利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对稳增长,惠民生,促就业,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职业就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
医疗护理员可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家庭等场所从事医疗护理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对医疗护理员的需求与日俱增且数量巨大,医疗护理员就业渠道多,发展前景广阔。
医疗护理员培训事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积极支持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参加培训。培训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
(三)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为基础。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两部分,理论知识培训采取线上网络学习方式,操作技能培训以线下面授方式进行。(疫情期间面授培训遵照国家及相关地方疫情防疫政策执行)
三、培训安排
理论知识培训:30课时(报名完成后开通网络账户即可进行网上学习)
操作技能培训:50课时(线下组织面授学习,以每期班实际安排为准)
四、培训师资
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均为已完成国家卫健委要求的师资培训的合格的专业医疗护理员培训讲师,均为医疗护理领域的培训和实践专家。
五、收费标准
3900元/人(含报名费、培训费、考务费、资料费)。
六、报名资料
报名学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关于机构招生工作的承诺书一份;
4、学员参训确认书
5、电子版小二寸照片(蓝色背景)。(照片用于证书制作,须严格满足以下要求)。
照片要求:
(1)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 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照片大小为小2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45kb— 60kb之间,文件名以学员身份证号命名;
(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蓝色背景;
(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提示说明:照片须用学员身份证号命名(即照片名称为学员的身份证号)。
6、其他资料(以各报名处要求为准);
七、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核采取线上考核方式,操作技能考核以线下方式进行。原则上每月安排理论知识考核。
八、证书发放
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培训结业证书为电子证书,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北京市海淀区百通培训学校联合盖章,学员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注册后自行查看并下载。如有需要,北京市海淀区百通培训学校可代为学员统一打印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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